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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班级评比条例
为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比办法
1、由德育处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学生会干部对课堂纪律、早操、出勤、眼保健操、课间操、小扫及保洁、大扫除、寝室管理、行为规范、周会、班团活动、黑板报、偶发事件、好人好事等14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评分,如实填写相关的《评分登记表》,并于下周的星期一第三节课前把评分结果上交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