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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时的离婚手续
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出国人员的离婚手续,供网友参考。 出国人员的离婚问题,虽然在离婚主体上无涉外因素,但因特殊的地域情况,在程序上有着不同的规定。
夫妻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出国人员,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的,可回国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达不成一致协议,则必须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住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