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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再生稻生产方案
为加快再生稻生产发展,稳定我县粮食生产,特制定县再生稻生产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
各乡镇(街道)农技部门要站在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再生稻生产的重要性,强化再生稻生产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分管农业领导组成的再生稻生产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农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制定本乡镇(街道)再生稻实施方案,实行领导包片、农技人员驻点、服务培训到户、技术指导到田的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