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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依据《公路养护技术》、《养护纲要》等资料,结合养护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养护中心所有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声像、科技、电子资料。
第三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力求管理规范、归类准确、保存完整。 第二章 资料分类 第四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管理类: ⑴专项工程资料; ⑵养护工程月报:①施工单位上报②报高路集团; ⑶年度计划; ⑷季度计划; ⑸养护工程台帐; ⑹来往函件; ⑺养护计划总结资料; ⑻招标文件; ⑼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