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全市学校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
各市区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园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和各类风险,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网络,明确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积极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在我市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