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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号)精神,国家科技部今年将对市及所属县(区)进行两年一次的科技进步工作进行考核。按照考核要求,由省科技厅评估推荐,参加“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市(县、区)和先进城市”评选工作。
为巩固我市连续4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城市”的显著成绩,争取第5次获此殊荣,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通力协作,各司其责,确保考核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加强对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领导,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努力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市(县、区)。为保障考核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完成此次科技进步考核材料的统计、收集和上报工作,确保证明材料真实、统计数据准确,材料装订规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更多公文素 材,微信:dadawk01】
一、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