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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部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1条 为规范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加强仓库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所有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第3条 仓库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确认,各保留一份。
仓储部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1条 为规范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加强仓库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所有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第3条 仓库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确认,各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