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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生动扎实 积极开创普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四五”普法启动以来,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的普法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批转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于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区政府各系统局、各街道和驻区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展顺利,为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领导重视 机构健全 区委、区政府对“四五”普法工作非常重视,2001年年初就明确了制定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任务,区委书记办公会先后三次听取两个规划的制定工作和“三五”普法总结表彰、“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四五”普法启动以来,又三次调整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每一次调整都是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四套班子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都是区机关各部门正职领导;普法工作所需的经费每年都是由区财政拔款到位,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区委、区政府领导不仅重视“四五”普法工作,而且带头学法,在2002年九月全区“四五”普法教员和依法治区联络员培训班上,根据赵再飞区长的提议,把“WTO与法制建设”一课扩大为区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区四套班子领导和15个X工委书记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一把手都坐进了培训班中,认真聆听了南京大学于润教授的讲课。
区委、区政府领导还要求把学法作为区委学习中心组一项长期学习任务,在中心组每次学习中注意安排学法的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对“四五”普法工作十分重视,2002年10月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全区“四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工作汇报,并对后三年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