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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讲话公众演讲
近年来,建设系统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黑名单”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江苏省作为全国五个试点省(区、市)之一,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建设部都是满意的。目前,苏州引进外资的总量已超过上海,其发展不是靠商业贿赂取得的,而是历年来坚持抓X风廉政建设、反商业贿赂,净化投资环境的结果。正因如此,建设部于去年8月组织部分省市建设部门在苏州召开了第一个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我在会上作了一个发言,希望建设系统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湖北省建设系统这几年也有很多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荆门市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在今年1月全国建设系统X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推广;宜昌的经济总量在湖北省是第二位的,三峡工程本身就是中国科技成就和工程建设成就的一个缩影,我们这次来,也是希望宜昌在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面多做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提高治理的自觉性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同志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开展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要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商业贿赂。所谓商业贿赂,就是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以获得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等名目,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地给予对方现金、实物及其他各种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行贿方大都是竞争性领域的生产企业、经济实力薄弱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企业,而受贿方则大都是居于垄断地位和优势地位的企业或拥有一定权力并能为企业经营带来好处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是伴随着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市场交易行为而产生的,世界上只要是搞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存在这种行为,这种行为现在有,将来还会有。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或者说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可以列举很多条,我想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