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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执法质监管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20XX〕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10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