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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生产说理式执法的几点体会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进步,如何更好地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构建和谐执法的格局,是摆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是一项非常有效的举措,笔者以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二十多年的实践,谈谈对说理式执法的几点体会。
一、说理式执法是现代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结合点。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理是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判定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人讲究以理服人,在法理情中以理为中心,既讲法又讲情。说理式执法彰显了现代法治的要义,渗透了现代民主理念,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的特征,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说理式执法的关键在说理,也就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常常会遇到方方面面的不理解和阻力,所以我们执法者在执法活动中,不但要会依法办案,更要会耐心细致的解释,通过说理式执法让当事人懂法、信法、守法,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和谐因素,更容易接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使安全生产法规得以顺利贯彻落实,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处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保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