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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投标的承诺书
诚信投标的承诺书(精选6篇)诚信投标的承诺书 篇1 本公司承诺,在投标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接触是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没有贿赂其它企业进行陪标、串标的行为,没有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并与招投标人无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作为投标企业,我们将本着守法、诚信经营企业,自觉维护有形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竞争环境,未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业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本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做到守法、诚信地参与招投标竞争,若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招标人签署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反商业贿赂责任书》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X年 9 月 15 日诚信投标的承诺书 篇2 为营造江阴市建设工程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均真实有效,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均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 二、我单位保证资质不外借、不挂靠,不与其它投标人串标围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 三、我单位保证不越级承接业务。 四、我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三个月~三年内不进入江阴市招投标市场。并自愿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诚信投标的承诺书 篇3 1、根据已收到盐城市建设局建军路、迎宾路、西环路道路指示牌及综合信息栏的供应、运输、现场安装及维保服务等工作项目的竞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竞价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竞价文件所有条款,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的总价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单后及时组织制作、供应、运输和现场安装,绝不延误本工程的工期,确保在11月15日前完工。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单位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4、我方愿意向贵单位无偿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方保证:遵守盐城市现行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盐市建字[1998]第17号、盐市建字[1999]第7号文件,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问题。如有违反,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6、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诚信投标的承诺书 篇4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诚信投标的承诺书 篇5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企业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活动,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申报的所有入库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或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投标活动,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单位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单位没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在有效期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5、我单位承诺在10日内对发生变更的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X年XX月XX日诚信投标的承诺书 篇6 城乡建设局: 本人以南京汇源道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1站配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投标。 2、我公司目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且没有因欺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存在。 3、我公司拟派驻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我公司提供的一切与之有关的材料,包括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社保证明、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资质相符)、投标业绩等,均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公司在参加上述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保证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不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保证不从事向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等非法活动;保证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资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我公司一旦中标,不进行违法分包、转包,维护浦口区建筑市场的稳定。 7、我公司不在开标前和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招标人拒绝我公司投标;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浦口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