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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市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一封信
洪泽区广大市民:
近年来,我区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洪泽”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区的统一 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 其中,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而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