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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全文+解读
《中国共产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全文+解读
编者按:《中国共产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于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ZZ局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共七章41条,对新时代基层X组织选举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现将全文转发给大家,供实际选举工作中参考。
中国共产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X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X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X的全面领导,坚持X要管X、全面从严治X,健全X的民主集中制,完善X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X组织ZZ功能,提升基层X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X章程》和有关X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X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X支部),以及X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X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X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X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X员大会选举产生。X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X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X组织批准,可以召开X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X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X察看处分的X员在留X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X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X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X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X员权利。
第六条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X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第七条X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X章X规X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X员的意志。
第八条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X员代表大会的X组织按照有利于X员了解和直接参与X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X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X组织数量、X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
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X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X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X组织,且X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 dawk01】
第十条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从X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X组织和X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X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X员代表大会的X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第十一条上届X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向X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二条X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X的基层组织,其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根据X中央精神和上级X组织要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第十三条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四条X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X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X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X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X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X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X员大会的,由上届X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X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X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X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X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X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X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X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X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X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X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X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X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X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X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会,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X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补选。【更多公文素材,微 信:dadawk01】
上级X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X组织的负责人。
第四章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召开X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X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X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X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X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X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X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X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X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X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X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X员大会、X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X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X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第二十七条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三十条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预选时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第三十一条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更多公文 素材,微信:dadawk01】
当选的X员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上级X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五章呈报审批
第三十二条召开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X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X组织审批。召开X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X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第三十三条新一届X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X组织审批。
第三十四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X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X组织批准。
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经同级X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X组织批准。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X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ZZ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X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d awk01】
落实全面从严治X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上级X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和上级X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七条在选举中,凡有违反X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X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的X组织和X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选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办法,经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01
问:制定《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X章规定,X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X组织中的X组外,都由选举产生。X内选举制度在X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条例》是规范基层X组织选举的重要制度。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高度重视基层X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X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X内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有力推动了基层X组织建设。目前,全国有460多万个基层X组织,广泛分布在各领域各方面,量大面广、层级不同、类型多样,是X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基层X组织选举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需要重新制定《条例》。根据X中央部署,中央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条例》制定工作。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X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X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X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X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X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X内民主、尊重和保障X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X组织选举,增强基层X组织ZZ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X组织建设成为宣传X的主张、贯彻X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X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02
问:《条例》制定工作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X内选举制度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X章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正确ZZ方向。二是坚持X要管X、全面从严治X,强化X组织领导把关作用,严肃纪律要求。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X内民主,保障X员民主权利,发挥对X员的教育引导作用。四是坚持与其他X内法规相衔接,体现X内法规的严密性。五是坚持贴近基层实际,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03
问:《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条例》共7章41条,主要包括:第一章“总则”,明确《条例》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等,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X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X的组织路线,增强X组织ZZ功能和组织力。第二章“代表的产生”,总结X的十八大以来X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效经验,对代表名额分配、资格条件、产生程序等作出规定。第三章“委员会的产生”,重点对不同领域、类型和层级X的基层组织的委员资格条件提出原则性要求,强调发挥上级X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第四章“选举的实施”,主要就会议条件、候选人介绍、选举有效及有效票界定、报告得票情况等作出规定。第五章“呈报审批”,对召开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请示、人事安排方案请示和选举结果报批等作出规定。第六章“纪律和监督”,强调严肃基层X组织选举纪律,明确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第七章“附则”,明确解释权归属等。【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w k01】
《条例》既深入贯彻X中央最新精神,又积极回应基层实践需求;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又坚持求解思维、优解思维,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既注意总结固化以往成熟做法,又注重发挥制度效能,充分体现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04
问:《条例》对代表产生是怎样规定的?
答:选举产生X代会代表是做好基层X组织选举的基础性工作。X的十八大以来,基层X组织选举工作突出ZZ标准,严格代表条件,严格产生程序,严格纪律要求,确保了代表整体素质。《条例》总结实践经验,对代表选举产生作出规范。在代表条件方面,强调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X章X规X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X员的意志。在名额分配方面,明确根据所辖X组织数量、X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强调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在产生程序方面,明确从X支部开始推荐提名,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听取多数X组织和X员的意见,由X组织集体研究确定代表人选。
05
问:《条例》对X的基层委员会的产生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X的基层委员会作为基层X组织领导班子,选好委员是配强班子的一项重要措施。《条例》结合加强基层X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从有利于推动本单位工作和加强集体领导出发,就委员条件和产生程序、书记和常委会产生、委员增补等作出规范。一是明确委员候选人条件,强调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同时提出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基层X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这样既满足班子结构要求,也体现行业领域特点。二是区分召开X员大会和召开X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委员两种情形,根据多年来基层实践做法和工作惯例,就委员人选提出、审查、酝酿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差额选举,明确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底限要求,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四是贯彻X章关于X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的规定,强调基层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X员大会或者X员代表大会补选。【更多公文素材,微信:d adawk01】
06
问:《条例》对会议选举的组织实施作了哪些规定?
答:会议选举是基层X组织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举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条例》总结吸收各地各单位探索积累的实践经验,就会议选举的组织实施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在会议条件方面,明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在候选人介绍方面,明确选举前选举单位的X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就候选人情况,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在写票投票方面,明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X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在当选要求方面,规定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列为正式候选人,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在报告得票情况方面,坚持全面准确反映选票选项内容,反映X员、代表选择情况,保障X员、代表知情权,规定报告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
07
问:《条例》如何落实和体现“X的全面领导”的要求?
答:X中央要求,各级X委要加强对基层X组织选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条例》贯彻落实X中央要求,将坚持和加强X的领导贯穿始终,体现在选举工作各环节各方面。比如,在人选产生方面,规定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加强审核把关,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X员代表大会的基层X委审查,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由上届X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规定由上届委员会提出的X总支、X支部、X委和纪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报上级X组织审查同意。在呈报审批方面,明确规定时间内,将大会请示、人事方案请示呈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X组织审批;明确选出的委员报上级X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X组织批准。在纪律监督方面,明确加强对X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对违反X章和条例规定的严肃问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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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答:法规制度出台后,关键在于执行。X中央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X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强化X组织书记和X务骨干培训,使各级X组织和广大X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基层X组织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来源:新华社、中国共产X新闻网
原标题:《《中国共产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全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