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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xx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