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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区域中心城市如何实现接续发展
资源型区域中心城市是伴随着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发展起来的,一直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资源的枯竭,多数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单一,产业竞争力低下,制约了区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推动资源型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需要进一步推进资源型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动能接续转换、生态修复治理接续发展。 
创新生态修复体制机制,打造绿色生态之城。资源型城市面临的生态修复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创新生态修复的体制机制和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增创绿色发展新优势。首先,探索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有机融合。一方面,将创新修复理念融入实践,开辟生态休闲区、观赏花海区、复垦种植区等功能区,推进工矿废弃地治理后多元化可持续发展,打造集生态、娱乐、养老等为一体的综合型城市公园。另一方面,推进以尾矿砂为原料生产新型建材基地,形成高度集约化、生态化的利用模式,实现工矿废弃地“变废为宝”。其次,完善生态治理长效机制。一方面,探索农田治理、塌陷必覆、湿地景观开发等诸多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煤矿资源有序开发和生态环境良性保护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生态修复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形成目标导向明确、产出交易路径清晰、社会资本投入持续、各方收益回报稳定的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最后,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一方面,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加强煤炭高效清洁集中利用,强化高污染燃料使用监管。另一方面,建设空间融合、功能良好的生态河湖管理保护体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替代、过程控制、精细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