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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X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在“双碳”目标指引下,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而绿色金融则是推动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我省以钢铁、水泥、化工等为代表的传统产业较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绿色发展,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提升提供重要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扩大绿色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把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减排作为着力点,大力发展绿色股权、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推动信贷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对涉及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行业的企业在股权或债券融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境违法企业严格控制资金支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绿色发展支持力度,对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激励,对绿色金融发展较慢的金融机构给予相应的惩罚。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企业发债及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金融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