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认真学习掌握《行政许可法》·深化、规范无线电审批改革
一、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1996年着手行政许可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形成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许可法列入立法规划,确定由国务院提出法律草案。据此,国务院法制办结合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从2000年初开始行政许可法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行政许可法(征求意见稿)》,于2001年7月印发各界征求意见,并几次召开国内外专家参加的讨论会。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行政许可法(草案)》。该草案经2002年6月1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2年7月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3日首次对《行政许可法(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又进行了三次审议。2003年8月27日,《行政许可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一百五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一票弃权表决通过,共8章83条,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历时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审议,其时间之长,讨论次数之多,改动幅度之大,参与面之广,在我国近年来的行政法立法中是非常少见的。这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对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等都有重要意义。诚如参加起草的应松年教授所说:《行政许可法》是迄今为止对老百姓影响最为广泛的法律之一,它的出台将会从体制上影响政府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
二、立法意义:所谓行政许可,实际上是一种限制,日本把它叫“规制”,用规定来限制,即不许可就是禁止的,而这里面的“许可”是一种“禁止的例外”。我国之所以大量存在这样那样的行政许可,一方面主要是行政机关法律意识不到位,行政观念需要转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利益驱动,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置行政许可使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甚至官员个人的利益都得到最大化,要获得许可就得交费,甚至为腐败创造机会。郑州市物价局出台了一个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的实施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辖区内的所有饭店必须改用“新式菜谱”,标明菜名、规格、主料及主要辅料的重量、价格。饭店如果自印菜谱,必须到物价局审批,审批需要一周时间。后者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使得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热衷于设置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恰恰是限制了这些东西,保障了绝大多数的公民的基本利益,它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