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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工作自查报告
XX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履行宪法和法律给予的职权,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履职,圆满完成了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召开常委会6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0项、评议专项工作3项,作出决议确定11项,形成审议看法11件51条、评议看法3件14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视察调研25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主动的贡献。
一、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审议确定重大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人大探讨、确定重大事项制度,年初在县十八届一次人代会上,审查批准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安排、财政预算。7月份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前半年工作,提出强力推动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聚力抓好脱贫攻坚等15条审议看法,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的落实。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状况的报告、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依法做出了相关决议和确定。首次对8个PPP项目进行审议,依法作出了预算认定审批,并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在县委的坚毅领导下,细心指导全县圆满完成了县镇人大换届在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府领导班子和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坚持任前法律学问考试、供职承诺、常委会票决、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注意任后监督,通过加强日常联系、听取审议履职报告、视察调研和工作评议等形式,督促任命干部依法履职、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