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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某公司X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X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公司X委、X委领导班子、X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X章程》《中国共产X宣传工作条例》,落实《某冶集团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X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X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X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第三条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