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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X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2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1年12月,在省级统筹协调下,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市县分级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四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联络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