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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X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受理对X员、X组织的检举、控告和X员、X组织的申诉,是X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X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控告申诉工作是X的纪律检查机关贯彻执行X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X的纪律、促进X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X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X组织、X员特别是X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对X员、X组织违反X章和其他X内法规,违反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X风行为的检举、控告;X员、X组织对所受X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X纪X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