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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程,现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和《XX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7年)》,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X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X代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引领,完善生态制度、保障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扎实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XX市绿色发展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