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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严肃考勤纪律,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岗位责任感,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对《XX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修订,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合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一、考勤管理:
1.教职工请假均由校长办公室审核办理,其中二天以上(含二天)由校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必须要书面请假,审批后请假人将请假审批单交校长办公室保管,并将调代课通知单交教导处分管考勤领导备案协调。校长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保存以教育局备查。
2.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隔天履行请假手续,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办理后,由教导处安排好课务方可离校。确因急事、急病无法来校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手续或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