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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使XX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市公司各部门,各县级分公司印章的制发、刻制、使用、管理和缴销。
(三)市公司所属X委、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如制发本部门上级业务指导机关规定形式的印章,可按照上级业务指导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