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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稿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公正廉洁司法,将建立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制度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认真落实《决定》要求,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为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司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建立“防火墙”和“隔离带”。
当前,按照X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将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重点内容。作为X政机关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带头学习遵守宪法法律和“三个规定”,发挥维护司法权威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