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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管各企业,中央、省属、外地驻烟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烟台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烟安〔2020〕13号)部署,为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方案。要立即着手、提前部署,发动各类宣传媒体,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主流媒体与专业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网有文、户外有势,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态势,并在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普遍关注,汇聚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