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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预备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拟定于4月17日左右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