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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菏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