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健全县、乡、村寄递物流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畅通稳固的农村寄递物流网络体系
加快建设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对新设立的乡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点(包括邮政企业投资升级村邮站以邮快合作方式实现快递服务进村),按照市政府关于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有关政策标准由县级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县级政府负责整合村邮站、农村商超、客运站点、基层供销社等资源,统筹涉村建设资金,新建或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站,满足寄递物流服务需求,2022年6月底前,在全市80%以上建制村建立具备寄递功能的综合服务站,2022年底前,实现对全市所有建制村的全面覆盖。【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组织实施】
二、构建高效便捷的农村寄递物流运输体系
(一)突出邮政运输体系在农村地区基础支撑作用。加快邮政企业农村邮路汽车化改造进程,继续优化农村投递线路,打造城乡物流高效配送通道。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邮路汽车化达标改造,满足“一网多用”的需求。(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邮政公司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