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关于评选202X年度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
通知各二级工会:
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于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学院工会工作的新局面,院工会决定开展202X年度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X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