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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下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