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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X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站在这里,我的心情十分难受。在集团公司、矿井深化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矿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指示精神、强化各项安全工作要求的时候,4月17日发生了选煤厂XXX皮带着火事故,事故的过程和原因现在已经非常清楚,作为矿井协助分管领导协调选煤厂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的副总工程师,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4月17日,选煤厂发生XXX皮带着火事故,不仅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更为矿井改革发展和安全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在此,我诚恳地向各级组织作出深刻检讨,并愿意接受组织上给予我的处理。
事故发生后,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经过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我充分认识到,我在思想境界、监督检查、现场协调与技术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都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安全思想境界不到位。因为选煤厂块煤改造工程是遗留项目,思想上放松了对该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视,安全警觉性不够,松懈麻痹,盲目乐观,造成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