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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全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及《南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