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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胜华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第十八次会议上的发言
2021年12月23日
贵州位于云贵高原东部,长江和珠江上游的分水岭地带,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喀斯特山地省,山高坡陡、沟壑密度大、喀斯特自然发育、水低田高、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且短时强降雨频繁发生,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加上人为开发活动影响,使得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范围广、侵蚀强度高,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在X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委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大力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紧扣大生态、大扶贫、大数据三大战略,多管齐下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我省水土流失面积已减至4.70万平方公里,比上世纪80年代峰值时期减少38.7%。我省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紧扣目标任务,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围绕“十三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到2030年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8万平方公里的目标,我省进一步加强了规划、制度、监管等顶层设计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批准实施《贵州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等全省性规划,各地也陆续配套编制了区域性规划,努力推进规划间的有效衔接。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X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水土保持年度考核办法,在开发区建设中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推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竞争立项机制,推进坡耕地综合治理村民自建制度创新等。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省市县三级已建成46个监测机构、27个监测点的监测网络体系。着力稳定和巩固水土保持工作队伍,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建设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