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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系列要求,切实增强ZZ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折不扣地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维护中去,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