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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X,规范和强化X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X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X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A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X的领导,加强X的建设,全面从严治X,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X组织管X治XZZ责任,督促X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X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条 X的问责工作是由X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X的建设和X的事业中失职失责X组织和X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