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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D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经济研究,推动信用经济理论创新,对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
信用是指个体和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按授信对象可分为公共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信用是伴随市场交易扩大而逐渐形成、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发展的。
在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阶段,劳动分工不发达,产品种类较少,交易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参与交易的各方彼此之间比较熟悉,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也较高。
随着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程度提高,生产力逐步发展,交易的范围和规模扩大,推动商品经济逐步发展起来,原先的熟人交易渐渐无法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非熟人之间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信息不对称问题随之显现。为了降低成本、扩大销路,交易双方需要形成广泛而稳定的信任关系以保障合约履行,信用由此而生。在这一过程中,族群、商会等民间组织作为第三方,在确保交易双方诚实守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失信者在组织内的整体评价会降低,他们的声誉、地位、婚姻以及举荐、互助等都会受到影响。这种非正式规范,会使失信者付出大于其违约收益的成本代价,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劳动分工的不断细化推动小商品经济发展成为市场经济,交易规模和市场边界不断扩大,开始突破族群、商会等民间组织的约束能力范围,市场交易特别是首次交易对象往往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更大范围的、陌生人的契约化交易成为主要形式。这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违约索赔成本大大增加,信用关系变得更加脆弱。这样就需要政府部门在法律法规层面加强保护产权、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制度供给,并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罚,确保合约得到公平公正执行。由于社会共同认可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交易参与者的行为更加稳定和可预期。这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打开了空间、提供了条件,又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自由贸易和金融、技术以及制度创新,推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
现代社会,一切市场交易行为都建立在信任和信用基础上,没有信用就没有交易,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的基石。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D的十八大以来,D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