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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化水平
请示报告制度是坚持和加强X的全面领导,坚持制度治X、依规治X的关键所在。纵观中国共产X从发展、壮大走向成熟的历程,请示报告制度为贯通X的组织体系、维护X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巩固X的领导权提供了重要保障。2019年《中国共产X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印发实施,请示报告制度以条例的形式纳入到X内法规体系中,成为X的自身建设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中,请示报告制度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仍然存在落实不到位、如何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等问题。新时代,各级X组织、广大X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践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自觉和坚定,不断提高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化,为深入推进X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
中国共产X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坚持和加强X的全面领导过程中,中国共产X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X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通过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完善X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把X的领导落实到管X治X、治国理政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全面、系统、整体落实X的领导。
历史地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X实现X中央权威的重要方式,也是中国共产X的优良传统和工作制度。早在1926年,中共中央发出的《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文件就明确要求各地X组织要主动向中央报告和请示工作。1948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强调建立报告制度是为了及时反映情况,使中央有可能在事先或事后帮助各地不犯或少犯错误,争取革命战争更加伟大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请示报告制度作为X的优良传统和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在X的八大载入X章并明确为“X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