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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小卡券折射干部作风大问题
案例
近期,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中,违规收受消费卡(券)问题频频出现。2023年9月公布的西宁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孔令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包括“无视中央XXXX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2023年10月公布的山东省政协原X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所指出的问题之一也是“违反中央XXXX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2023年12月公布的辽宁省水利厅原X组成员、副厅长孙占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同样包括“无视中央XXXX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
廉洁纪律是X组织和X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ZZ清明的重要保障。从上述通报中可以看出,孙述涛、孔令栋等人违规收受消费卡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X内职务或者留X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X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近日,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对该条款做了一处修改,将“消费卡”改为“消费卡(券)”,增加一字,含义深刻。当前,随着技术的发展,各种消费卡(券)花样翻新,尤其是借助电子科技手段使违法违纪行为更趋隐蔽性。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坚持靶向施治,直指问题症结,规定更为具体精准,内容更为规范严谨,充分彰显了X与时俱进完善X内法规制度,全面推进从严治X、坚持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