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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技术自主性也不断提高。高度普及的移动网络终端催生了万物互联的数据技术,算力和存储从用户端向云端转移降低了步入数字生活的门槛,深刻改变了人的生产生活方式。目前人工智能已经普遍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出行路径规划、网络购物选择到知识内容获取、信贷申请审批,人工智能也在改变人类惯常的决策方式,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系统性的问题,比如人工智能技术不够安全、稳定,影响了系统的可靠性;人工智能决策目标单一,难以满足多元的社会需求;人工智能使用的数据和模型复杂不透明,结果难以解释等。
揭开人工智能的面纱,不断解决其发展应用中的诸多挑战和问题,是人类社会的共识。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强对人工智能治理的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出台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规范,确立了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核心目标和基本原则,创设并完善了人工智能影响评估、备案、分级分类等治理管理工具,引导科技企业评估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风险,健全全生命周期伦理治理体系,为社会提供更为安全、更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
帮助提高人的劳动效率,增加劳动价值。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之中,从专家系统到深度学习、从有监督学习到无监督的自主学习,机器在不断模拟人类智能的过程中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对人的劳动方式和价值实现产生了影响。一方面,人工智能创造了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职业模式的创新,新业态的产生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比如,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分散的劳动资源进行线上化整合和实时性调度,催生了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职业,通过连接消费者、商户建设起共享性的零工经济,但新的劳动生产方式也带来了劳动保障不足、劳动权益被忽视等问题。另一方面,人工智能降低了知识获取和利用的门槛,对部分传统劳动产生挤出效应和替代效果,例如自然语言学习算法的不断优化让人工智能系统的语音转译、外语翻译能力有了显著提升,目前线上会议软件已经实现了实时记录和翻译功能,提高了对会议内容的记录效率,但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速记、翻译等人员的需求。总体来看,人工智能技术目前在创造性、感知性等方面和人类智能还有较大的差距,完全替代人类的强人工智能尚不具备可能。但人工智能技术会持续影响人类的知识学习和生产工作方式。一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可能将替代部分重复性高、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