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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个方面统筹做好第三轮土地承包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这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土地制度是一项关乎国家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安排,鉴于多数地方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是在2028年到期,第三轮承包期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高度重合,做好第三轮土地承包意义重大,既要解决第二轮承包期间新形势新变化所带来的新问题,又要着眼中国式现代化“两步走”的总的战略安排。因此,需要总结吸收此前市、县、乡层面试点的经验,科学统筹“再延长”之后的土地权属观念、土地权能设置、适度规模经营、细碎化治理、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等“五篇文章”,推动第三轮土地承包蹄疾步稳,充分发挥应有的政策效能,充分释放应有的改革红利。
推动土地权属观念的再回归,促进权利保障与顺畅流转协同。始于农村的改革开放,在成就历史性巨变的同时,历经40多年的实践,“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些农户的观念中,已渐渐把“承包权”模糊为“所有权”,并由此形成对土地流转、“小田并大田”的根深蒂固的观念障碍。因此,在第三轮承包中,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户厘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关系,推动土地权属观念回归到“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上来,并让农户科学理解“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在充分保障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基本权利的同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更加顺畅的开展。
推动土地权能设置的再重塑,促进效率增进与公平正义协同。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科学界定“三权”内涵、权利边界及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