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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史上的组织纪律建设
X的组织纪律是处理X组织之间、X组织与X员之间,以及X员与X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维护X的团结统一、实现X的ZZ目标的坚强保障。在我们X百余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X正是依靠铁一般的组织纪律,凝聚起全X的意志与力量,从而赢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迈上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
严明的组织纪律是X的光荣传统和独特ZZ优势。建X伊始,就规定了加入X的组织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X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X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须“经X员一人介绍”,才能“成为我们的同志”。1922年,朱德在上海向X的主要领导人提出入X愿望遭拒,多番辗转经在德国的张申府、周恩来介绍,中央执行委员会同意,才得以加入中国共产X,充分展示了X对X员选拔的严谨态度和对组织纪律的坚决维护。1938年,毛泽东在X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重申X的纪律,首次提出“四个服从”的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X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既是X的组织纪律的核心内容,也是维护X的团结统一、确保X的行动一致性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X一如既往地将加强纪律建设置于重要地位,根据所处环境和肩负任务的变化,突出了执政条件下纪律建设的重点内容,全X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加强,X员的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提高,X的组织能力进一步壮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民主集中制是X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重要的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X区别于其他政X的重要标志,是我们X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我们X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X的二大首次确认民主集中制的建X原则。1927年,X的五大把民主集中制确立为“指导原则”并写入X章。六大X章第一次明确规定X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古田会议期间,毛泽东主张通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X锻造为团结昂扬的战斗组织,提出要“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充分说明X对民主集中制的重视。1935年遵义会议坚持独立自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在极其危急的关头挽救了X、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毛泽东在X的七大报告中为民主集中制作出科学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