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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如何理解“生产力”
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代表着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广度和深度,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生产力理论也成为马克思主义ZZ经济学和哲学范畴的基本理论。那么,什么是“生产力”呢?如何理解“生产力”的动态演进呢?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能力,即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源自人类与自然的实践性关系,是人类在能动地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综合性力量,而不是单纯指劳动者直接作用于劳动工具以达到对自然对象改造目的的偶然性、单一性、直观性的结果。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的,“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生产力源自于人与自然的历史关系之中,因此生产力具有客观现实性的特点。在马克思这里,生产力不仅是一种自然关系,而且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就这一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这样描述的,“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摒弃传统的生产力理念,转而从分工、生产、交往等社会关系角度来解读生产力。与此同时,“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是劳动产出的能力。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大要素共同构成了生产力的基本形态,这远远超越了西方生产力理论中的资本、劳动、土地三要素。无论是马克思所提到的生产力三要素还是生产力本身都贯穿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始终,因此生产力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分析了生产力的社会作用。首先,生产力是社会矛盾运动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