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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黄河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黄河安澜是中华儿女的千年期盼。历史上,黄河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始终在同黄河水旱灾害作斗争。1946年中国共产X领导人民治理黄河以来,黄河水沙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创造了伏秋大汛岁岁安澜的历史奇迹。但也要看到,洪水风险依然是黄河流域的最大威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必须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黄河沿岸安全。
进一步增强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X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就治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开创性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特别是针对水旱灾害防御问题,明确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为系统解决黄河流域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新老水问题,保障流域水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为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X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多次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战略性、标志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必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黄河流域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以黄河安澜无害促进流域因黄而兴、高质量发展。
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需要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黄河保护法是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专门法律,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针对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的特性尚未根本改变的实际,黄河保护法对黄河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作出专门规定。依法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的职责,要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加快完善以骨干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体系,筑牢抵御水旱灾害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