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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为官之本到居家之训——张岳崧的《家训十则》
张岳崧(1773—1842年),字子俊,琼州府定安县高林里(今海南省定安县永丰乡高林村)人。幼时聪慧好读书,七八岁时,与孩童游钓,书不释手,常常“旁及史传诸书”“述古人事娓娓动听”。嘉庆九年(1804年)31岁的张岳崧广东乡试中举,5年后殿试一甲探花及第,传胪唱名时,嘉庆皇帝特谕“何地无才”。
张岳崧是海南科举史上的唯一探花郎,为官数十载,政绩平实通达:选贤任能、赈济救灾、治理水患、修史撰志,晚年显绩为协助林则徐在雷州、琼州禁烟。然而,家境的贫寒致使张岳崧18岁时便开始设帐授徒,赴京会试时坐馆自给生活,41岁丁忧居家及候阙复官时先后讲席于广东琼台、肇庆、粤秀三大官立书院,50岁任翰林院编修,教习庶吉士。可以说“为官”与“育人”贯穿张岳崧的一生,劝士勉学和育人荐贤也是张岳崧最重要的实绩与贡献。
嘉庆十八年(1813年),张岳崧在服丧守制时受族人所托,重修族谱,守丧期满后回京候选,为族谱题序时撰写了《家训十则》,其要义为:“略举十事,原本五常,既用自箴,亦以共勉”,十则内容分别为“官箴、民则、劝孝、劝慈、劝友、劝恭、夫道、妇职、择友、集益”,体现了张岳崧从为官之本到居家之训的教育理念。
《家训十则》的核心要义
正心修身、教化育人和经世报国是张岳崧撰写家训的核心要义。张岳崧自幼熟读儒家经典,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率先垂范修身正己,立志“励循良以报国恩,建勋名而光族X”,修身、耀祖和报国融合于张岳崧成长成才的历程中。在《家训十则·官箴》中,张岳崧强调:“读圣贤书,任国家事,一命亦堪济物,大官岂以庇身?既教养之恩受诸朝典,况忠爱之义得自性生。”在张岳崧的认知中“读圣贤书、任国家事”是一个人的最高标准,然而“达则兼济天下”经世为官的目的,即便“一命亦堪济物”,不以官职庇身,重要的是寻源教养之恩和忠爱之义,前者来自朝仪圣典,后者来自个体修为,将正心修身、教化育人和经世报国的思想熔铸于家庭教育实践中。
受儒家思想影响,原本“五常”即以仁、义、礼、智、信作为修身齐家的行为准则。“五常”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事实上“五常”来自儒家的五伦思想,据《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