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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视角看清代的灾害治理
迄今为止,如何应对旱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仍是人类社会无法完全解决的问题。就灾害治理而言,中国很早以前就产生了国家干预、综合治理的观念与实践,成为中国5000多年文明得以发展传承的一个重要保障。关于灾害综合治理的构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如《周礼》中“以保息六养万民”“以廪人掌九谷之数”“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等说法阐发的备荒救灾观念,《尚书》“洪范”“禹贡”中关于气象和治水问题的表述,展现了先民力图对灾害进行综合防治的思想雏形。《周礼》《尚书》阐述的这些原则,为后世所遵循并推广。清代本着“政在养民”的传统治理理念,集历代抗灾经验之大成,构建了较此前各代更为完整的灾害治理体系,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
备荒仓储与慈善事业
较为完备的备荒仓储系统是清代防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备荒仓储在清代以前已经历了长期的演变,最具特色的是汉代创造的常平仓、隋唐时期创造的义仓、宋代创设的社仓。清代把前代关于备荒仓储的诸多构想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建立起了以常平仓、社仓和义仓为代表的“三仓制”,使备荒仓储体制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也成为中国传统仓储的高峰时代。同时,清代还有其他许多仓种作为补充,比如主要用以漕粮运输和贮存的漕仓,以及旗仓、营仓等。漕仓等类型主要功能不是备荒,但在紧急状态下也可以补充备荒仓储。如此一来,以“三仓制”为核心的备荒仓储建设,使得清代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仓储系统。在18世纪,备荒仓储很长时期保持在5000万石左右的储粮。19世纪前半期有所下降,但在1850年前也大体维持在年储量3000万石的水平。在当时世界范围内,这种备荒仓储系统及其规模都是极为罕见的现象。尤其是同时期的欧洲社会,既没有积贮备荒的观念,更没有这种系统化的仓储体制。
此外,慈善事业的普及也是清代防灾机制的有效补充。《周礼》所说的“保息”类慈善活动,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宋明时期,慈善事业就曾发展到较高的水平。清代慈善事业到17世纪晚期便恢复了较为繁盛的状态,清代较为繁荣的经济区域和许多城市中都出现了善会善X等慈善组织,这些组织类型多样、功能各异,但都具备对特殊群体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的功能。同时,官办慈善事业也在清代得到推广。例如,直隶省官府在18世纪普遍设立了养济院,基本覆盖了全省所属100多个州县。这些养济院的建设,对当地养老和济贫都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另外,各类慈善义举在清代也非常普遍。义渡、义冢、义田、义学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