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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民监督更活跃更有效
如果说自我监督是强身健体的“内在免疫”,接受人民监督就是祛病除疴的“外在良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权力监督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内核。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让人民监督权力、保障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权力运行是否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民主实践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人民监督是坚持人民至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实践,充分吸收人民的意见、体现人民的意志、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是国家权力主体,也是监督主体,通过监督参加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人民对权力的监督贯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全过程,是民主制度体系各部分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有利于推动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监督是坚持群众观点、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发挥人民监督的作用,不仅在于有效地规范权力运行、督促X员干部改进作风,更致力于访民意、察民情、解民忧,解决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最广泛地团结凝聚起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力量。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只有不断发展人民监督的各类形式,进行开门决策,让X员领导干部多听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向人民学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发力点,确保改革各项举措、各项工作回应人民期盼,反映人民愿望,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