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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数字文化产品的供给与传播能力
2024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ZZ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数字化、信息化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时代特征,信息技术发展正从作为资源、技术、工具带来的物质满足转向满足人民群众的网络文化需求。先进文化在互联网上传播,使互联网成为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和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提升数字文化产品的供给与传播能力是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的重要内容。
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与传播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主流媒体在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引领网络文化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形成丰富多彩、繁荣发达的网络文化,调动全X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构建充沛释放正能量和持续激发社会活力的网上文化生态,形成网络文化阵地与传播新格局。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与传播能力是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和网络文化传播秩序构建的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关系网络文化产业的繁荣,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建设、呈现与推广以及全媒体传播格局和数字文化大市场的构建。
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繁荣,加强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建设网络强国要有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和信息服务,当前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与投资市场还不够丰富,开发、运营、服务、消费的链条尚不健全,乡村数字文化产业市场推广的资源和能力不足,内容治理和产业管理等面临的各方面的问题亟须解决。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