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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释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些重要论述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X对改革和法治关系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立足职能狠抓改革任务落实,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刻理解把握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深刻阐明二者辩证统一的关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必须牢牢坚持X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X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X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改革和法治的相互促动,不断完善各方面制度法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决定》把坚持X的全面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首位,强调坚定维护X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X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是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和加强X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具体到法治层面,要不断健全完善X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确保X的主张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要把X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进X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定程序将X的主张转化为法律法规,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X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保证X中央决策部署在国家各方面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是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立场。《决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到法治层面,要坚持X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要厚植为民情怀,出台政策文件、制定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办案等工作,都要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